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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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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于4月11日至12日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具体时间安排:

4月11日上午9:30:

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日语翻译岗、韩国语翻译A岗、韩国语翻译B岗

4月11日下午2:30:

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俄语翻译岗

济南国际合作促进中心:法语翻译岗、德语翻译岗

4月12日上午9:30:

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英语翻译岗

济南国际合作促进中心:英语翻译岗

(二)地点安排: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8楼E区824室

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济南市外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

3.《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4.面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岗位要求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语种官方语言国家学习、工作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存原件,参考样式见附件)。

8.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9.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如该阶段确不方便出具,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书面申请参考样式见附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

(3)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2023年留学回国的毕业生,以上材料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1.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笔试资格。为保证笔试工作顺利进行,请自愿放弃笔试资格的考生于4月8日9:00前电话告知招聘单位,并将放弃声明(见附件)报送招聘单位(报送方式单独通知)。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531--51708655。



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2 延期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申请(式样).doc

附件3 放弃笔试资格声明(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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